预备党员 可以参加民主评议,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同于正式党员,但在表彰处理阶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参与评议:
预备党员需要参加民主评议会议,进行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
不评定等次:
在民主评议中,预备党员不评定具体等次,而是标注为“不定等奖”。
表扬与奖励:
对于表现突出的预备党员,可以给予口头表扬或奖励,特别突出的可以用其他方式表彰宣传他们的事迹。
组织处理:
对于表现不符合党员标准的预备党员,不能做劝其退党处理,而是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权利限制:
预备党员没有投票权,因此不能对正式党员进行评定等级,也不需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和《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综上所述,预备党员可以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并且会根据其表现得到相应的表扬或组织处理。建议预备党员在参加民主评议时,认真对待,如实反映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积极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