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发明并不是由一个人单独完成的,而是一个群体的努力成果。这个群体被称为“互联网之父”,包括以下几个关键人物:
蒂姆·伯纳斯·李(Tim Berners-Lee):英国计算机科学家,被誉为万维网(World Wide Web)的发明者。他发明了第一个网页浏览器和服务器,并创建了万维网联盟(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 W3C)来推动万维网的发展。
温顿·瑟夫(Vint Cerf):美国计算机科学家,与蒂姆·伯纳斯·李共同发明了TCP/IP协议,这是互联网的基础通信协议。
罗伯特·卡恩(Robert Kahn):美国计算机科学家,也是TCP/IP协议的主要设计者之一。
因此,互联网是由蒂姆·伯纳斯·李、温顿·瑟夫和罗伯特·卡恩等人共同发明的,而不是一个人。这个群体的努力和贡献使得互联网得以迅速发展,并普及到全球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