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监考员需要遵守的纪律包括:
高度负责:
监考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点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试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公平、顺利地进行。
培训与考核:
监考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有关政策,熟悉监考业务,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监考工作,未经培训者不准参加监考工作。
佩戴证章与遵守作息:
监考员必须佩戴证章,严格遵守考点作息,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严格交接与检查:
监考员在考前领取、分发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点主考。
组织考生入场:
每科开考前30分钟(非英语科的外语科目开考前35分钟),两名监考员站在考场门口组织考生有秩序进入考场并逐个检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或现役军人身份证件以及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考生是否携带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严禁考生携带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执行考试实施程序:
主、副监考员在考点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熟悉相关规定:
监考员必须熟悉掌握考试实施程序、《考生考试须知》、《考生考试守则》、《考点工作人员守则》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禁止擅自离开与做无关事情:
监考员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聊天、看书籍报刊、抄题、做题等,并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禁止使用通讯工具:
监考员要求考生所携带的手机必须调至振动或关机状态,考试期间不得接听电话。
及时制止违纪行为:
监考员发现考生违纪时,应立即制止,并没收违纪物证,将违纪情节如实填入《考场记录》。
严格监督与检查:
监考员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提前到达与交接:
监考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校,在考前10分钟领好试卷,提前5分钟到达对应考场,并在考试前十五分钟准考生入场,宣读考场规章。
处理异常情况:
如发现试题错袋,监考员应立即封好交回,并报告中心负责人实行相应措施。
严格处理舞弊行为:
对携带违禁物品、偷看他人答题、交头接耳、交换试卷、换写姓名、请人替考等违纪行为,监考人员必须立即将当事人清除出场,并作违纪处理。
这些纪律旨在确保高考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监考员应严格遵守,以保证考试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