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精神药品管理人员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务部的职责
定期组织全院医、药、护、技人员进行麻精药品使用和规范化管理知识的培训,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授予处方权、调剂权。
组织具有麻精药品处方权和调剂权的医师和药师签名留样,并存档。
负责麻精药品的临床应用管理。
协调院内各部门麻精药品管理相关工作。
药学部的职责
从专业和管理双重角度全面管理麻精药品。
保障麻精药品的供应。
落实好药库和各药房的麻精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组织对各病区、重点管理部门(如:麻醉科、手术室)麻精药品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合理用药工作。
护理部的职责
参与麻精药品的全面管理。
组织各病区、重点管理部门(如:麻醉科、手术室等)落实好麻精药品管理工作,并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护理质量考评。
麻精药品存放部门的职责
成立麻精药品管理工作小组,明确本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确定麻精药品管理专员。
落实执行本部门的工作制度、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
落实麻精药品的“五专管理”、“批号管理”、“基数管理”等制度。
合理使用麻精药品。
开展日常检查和监督工作,做好总结反馈,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督导检查结果作为医疗质量考核的依据。
组织人员参加学习和培训。
针对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
门诊部的职责
负责门诊部麻精药品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负责门诊癌痛和慢性疼痛患者精二药品的用药档案管理。
保卫科的职责
配合开展麻精药品的管理工作。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麻精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确定、审核本机构拟购入麻精药品、精神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
定期分析本机构麻精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督导有关部门予以实施。
组织检查各部门对麻精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组织对本医疗机构的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指导临床各科合理用药。
采购员的职责
根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做好印鉴卡的申领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到指定的医药公司采购麻精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的麻精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由指定医药公司用专车送至药库,协助保管人员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精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购买麻精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付款应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根据医疗需求,按规定购进麻精药品和精神药品,保持合理的库存水平。
在验收中发现麻精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存在缺少或损坏情况时,应与保管员一同清点登记,并报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加盖公章向供货单位查询并处理。
保管员的职责
与采购员一同完成麻精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入库验收工作,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精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认真填写“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记录专簿”以及进出库专用账册。
当门诊或病区调剂室领用麻精药品和精神药品时,保管员必须认真核对和检查,并请领用人员协助核对数量,当面点清,及时办理出库和入库手续。
做好麻精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出库统计工作,并向采购员和科主任报告,协助制定采购计划。
负责日常养护麻精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专人专锁制度,即用即锁。
综上所述,麻醉、精神药品管理人员职责涵盖了从培训、采购、保管到临床应用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麻精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