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离任村干部的补助标准如下:
分档补助
连续任职满6年或累计任职满9年:按照不低于现在在职村书记基本报酬标准的10%核定。
连续任职满12年或累计任职满18年:按照20%的标准核定。
连续任职满18年或累计任职27年以上:按照30%的标准核定。
村主任补助
按照正常离任村主任的生活补贴标准,按照相同任职年限正常离任村书记生活补贴标准的80%来核定。
其他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缴费部分的50%。
医疗保险补贴:按照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缴费部分的50%。
住房补贴:按照其任职期间所享受的住房公积金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缴存部分的50%。
教育补贴:离任村干部的子女可以享受教育补贴,按照其子女就读学校的学费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人缴费部分的50%。
最低补助和扶持政策
国家对离任村干部采取最低补助和扶持政策。
按月发放的补贴
离任村干部可以享受每月500元的离任补贴,该补贴可以按月发放,直至领取完毕。
退休补贴
离任村干部的退休补贴将根据其任职年限、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最高可达每月1500元。
这些标准体现了对离任村干部的经济关怀和对其贡献的认可,具体补助金额和发放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