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日志的撰写时间要求如下:
至少40天:
学生必须撰写至少40天的实习日志,详细记录实习时的地点、时间、天气情况和实习内容。实习结束时要请实习单位在学生本人的实习鉴定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实习结束后及时将实习日志和实习鉴定表一起装订成册上交自己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根据学生的实习情况和上交的材料进行成绩的评定。
每周至少一次:
汇报实习情况,每星期至少一次,以便指导老师能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
每日撰写:
毕业生必须每日要求撰写实习日记,实习日记总篇数不得少于25篇。毕业生自己准备一个笔记本,实习日记集中写在该本上;每四周交指导教师批阅一次,毕业实习结束后随毕业报告一起上交。
综合以上要求,实习日志的撰写时间应至少为40天,并且需要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