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如果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应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充分讨论:
首先,应该通过充分讨论使大多数人统一认识。在讨论过程中,入党积极分子可以参加讨论,以便更好地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和大家的意见。
少数服从多数:
在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如果讨论中持两种意见的人数接近,则不要匆忙表决,可以暂时休会,待进一步酝酿后,提请下一次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进一步酝酿:
如果意见分歧较大,可以暂时休会,进行进一步的酝酿和沟通,确保在下次支部大会上能够形成较为统一的看法。
表决与审批:
在再次讨论并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后,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符合党内规定标准的,即被视为表决通过,表决对象可以被接纳为预备党员,并报上级党委审批。表决结果不符合党内规定标准的,即被视为表决未能通过,表决对象的纳新程序到此终止。
党委审批:
无论表决结果如何,最终都需要报上级党委审批,以确保接收预备党员的决定符合党的规定和要求。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妥善处理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出现的意见不一致情况,确保党的决策过程公正、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