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的排版格式通常包括以下要素:
发文字号
居左空1字,3号仿宋字体。
年份用六角符号,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字。
签发人
居右空1字,3号仿宋字体。
“姓名”用3号楷体。
标题
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排列美观,回行不断词意。
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逗号和引号不能在标题出现。
主送机关
标题与主送机关间要空一行。
若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正文前要空一行。
正文
段落居左空2字,仿宋3号。
文中标题用黑体3号。
每页22行,每行28字。
附件
若有附件需要附上,应在正文结束后,空一行后标明“附件:”,再列明附件的名称和数量。
页眉和页脚
页眉显示发文机关的名称,居中显示。
页脚显示页码,居中显示。
其他
纸张规格通常使用A4纸张,纵向排列。
上边距和左边距为2.5厘米,右边距和下边距为2厘米。
字体和字号要符合规范,以保持文件的一致性和专业性。
行距和段落间距要适中,确保文件的美观和易读性。
这些格式要求旨在确保红头文件的正式性、规范性和一致性。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应保持整体格式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