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被暂停上市两个月:
当上市公司由于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能按期改正时,其股票将被暂停上市两个月。
2. 未能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如果上市公司未能按时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导致股票停牌达两个月,也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 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的1元:
若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都低于每股1元的股票面值,也将受到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
如果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相关规定,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 退市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
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记,以区别于其他公司股票,并且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6. 研发型上市公司及规范类退市情形:
当研发型上市公司发生研发失败或上市公司出现规范类退市情形后,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然而,当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中针对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的情况时,公司应及时采取措施以解除警示状态。
7. 创业板的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在深交所发布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未设立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创业板公司出现问题,将直接启动退市程序。
8. 财务状况异常:
当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异常,导致股票存在退市风险时,交易所将会对该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其中,触发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主要包括公司生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规模等指标大幅度下滑。
上市公司股票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主要包括被暂停上市两个月、未能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股票交易价格持续低于股票面值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等。退市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包括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记,并限制股票涨跌幅为5%。对于研发型上市公司及规范类退市情形,科创板上市规则设定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创业板没有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而是直接启动退市程序。财务状况异常也是触发退市风险警示的一个重要因素。了解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对投资者进行风险预警和决策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