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政务大厅的户籍窗口 不可以办理户口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因此补办户口本应当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而不是政务大厅的户籍窗口。
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户主本人需要准备好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果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提交申请:
携带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
审核与办理:
公安派出所凭公民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予以变更或补发新的户口本。
因此,建议您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以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和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