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对象的生育情况填写应当准确反映其婚姻和生育状况,具体填写内容如下:
未婚
未婚未育
已婚未育
已婚未育
已婚已育
已婚已育一儿一女
已婚已育一子
已婚已育一女
已婚已育双胞胎
已婚已育多胞胎
离婚未育
离婚未育
离婚已育
离婚已育一儿一女
离婚已育一子
离婚已育一女
离婚已育双胞胎
离婚已育多胞胎
在填写时,应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且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生育证明等,以便于审核。如果发展对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也应如实填写并说明处理情况。
建议:
在填写生育情况时,务必仔细核对相关信息,确保没有遗漏或错误。
如果发展对象有多个子女,可以按照生育时间顺序详细列出每个子女的出生日期和性别。
如果发展对象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应详细说明违法情况及其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