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金额的大写应遵循以下规则:
基本大写数字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
金额数字的构成
金额数字应由数字和小写金额组成,小写金额在前,大写金额在后。例如:¥1,409.50 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零的写法
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例如:¥6,007.14 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例如:¥1,680.32 可以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者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
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例如:¥107,000.53 可以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例如:¥16,409.02 应写成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
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
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例如: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书写规范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廿、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貳、陸、億、萬、圓的,也应受理。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填写
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和现金收付的重要依据,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通过遵循以上规则,可以确保数字金额的大写形式既规范又易于识别,从而防止篡改和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