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的经典语录
1、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可知:如果挂名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在税务局办理了实名认证,一日公司有什么税务问题,你也需要负责。
2、比如可可粉有潜亏,只要把商品的成本价与市场价做个对比,就可以按差价计提跌价准备。
3、但发现问题其实也不困难,只要把最基础的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就行。
4、我说这个案例是想说明一件事:事关利益,财务造假往往比审计要用心的多,而且审计程序也有时间成本和费用支出,往往审计结果不会那么理想,最后给财务造假提供了很大的操作空间。
5、当然,商贸公司也早有准备,事先造好了假的入库单,把可可粉的入库量增加一点,摊薄了可可粉的成本单价,让对比价这一招失效了。
6、有一个商贸公司给国内一个可可粉加工厂做可可进出口代理的业务,商贸公司先是替加工厂把可可豆从南美买进来再转手卖给加工厂,其实产品都是加工厂指定的,但从商贸公司过了一次手,就可以增加一笔销售收入。
7、就是全盘也不一定能发现问题,只要花点功夫,改下库存记录,把别人的货当成自己的让你盘也是很好操作的事。
8、如果公司财务人员随意挂名或将财务工作委托给没有资质的人员,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首先盘点的商品地点往往很分散,浙江有、广州有、搞不好新疆、东北都有库存,一个年报期本来时间就有限,如果不是有很大的疑点,审计组不会搞全面盘点,最多只是抽盘,有时盘也不盘,只发个函了事。
10、如果你写了一篇文章是以财务造假为题目的这个是时候,有人问你为什么你可以这样回答,你说现在财务造假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所以我写这篇文章呢,主要是研究一下这些财务造假是怎么造的,使大家能够提高识别财务造假的能力,同时也让这些人心有余悸。
11、我们假设一斤可可油的成本价是200元,一斤可可粉成本价是100元,正常销售出去毛利就是2-5%,也赚不到几个钱。
12、正巧有一年商贸公司经营出了问题,利润指标完不成,老总就要求财务造假,手法如下:
13、为了做利润,商贸公司要求加工厂配合,把发票平均开,压低可可油的进价,提高可可粉的进价,这样二个产品的成本价都变成了150元一斤(为了举例方便,实际没有这么明显)。
14、加工厂拿到可可豆可以生产出两种产品,一种是可可粉,是蛋糕、巧克力等食品的原料;
15、这时审计师只能靠执行盘点程序来发现问题了,但在实务盘点程序执行起来要远比想像中难得多。
16、所以书上往往会强调突击盘点的重要性,但现实中除了公检法,中介机构想突击盘点根本无法操作(让人打出来到很有可能)。
17、因此,公司财务人员的任命和挂名需要符合法律规定,且应该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人员履行相应职责。
18、因为可可油销售快,当年就可以增加几百万的利润。
19、不可以随意挂名
20、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财务人员不能随意挂名。公司财务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财务人员需要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报税申报等工作,必须具备独立性和责任心。
21、可可粉销售慢,就放在库存商品里,市场价100元的商品,成本价是150元,实际一斤就有50元的潜亏,但放着不动,这亏损一般人也看不出来。
22、按照我们国家法律的规定,公司财务当然不可以随意挂名,因为这样做非常容易造成公司财务造假等等财务问题的发生。一定要是实地进行管理和工作。
23、一种是可可油,国际市场很畅销;可可油是出口的,可可粉可以出口也可以内销,生产出来也都交给商贸公司销售。
24、这个造假手法的高明之处在于所有的表面证据都齐全,而且是真实的,商贸公司可以对外声称公司找到了好客户(凯子),把可可油卖了个好价,由于销量很大,毛利加几个点就可以做出很大利润。
25、如果挂名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在税务局办理了实名认证,一旦公司有什么税务问题,你也需要负责。单说公司财务风险是指各项财务活动过程中,按财务活动的主要环节分为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筹资风险、投资风险。按可控程度分类,可分为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
26、造假就是做假证,假账,假表等等属于手段性质。。。舞弊是有目的性质包括造假等手段,还有一些其他的舞弊手段,从而对财务的真实性,合法性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