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集体在以下情形中应给予奖励:
及时奖励:
对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专项工作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应当及时给予奖励。
长期服务基层:
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执行国家重要任务:
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发明创造与技术革新:
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培养人才与传播文化:
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其他突出贡献:
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维护公共利益:
在维护公共利益、防止或者消除重大事故、抢险救灾减灾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
推进改革发展:
在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体育、农业等领域改革发展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
对外交流与合作:
在对外交流与合作、重大赛事和活动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和功绩的。
荣誉与利益:
对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记功;对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杰出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记大功;对功绩卓著的,授予称号。
这些奖励措施旨在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