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破碎建筑垃圾需要遵循以下手续和流程:
签订相关协议和报告
签订《城市生活垃圾特许经营协议书》。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进行审批。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进行审批。
获得政府审批和土地部门批准
获得当地政府同意建设批复及土地部门的《土地选址意见书》。
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向当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
提交包括书面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工程施工合同、运输协议、处理或回填协议等材料。
准备其他必要文件
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
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核准证。
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费缴纳证明。
注意法律法规遵循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建议在具体办理过程中,与当地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所有手续和材料符合法规要求,以便顺利完成建筑垃圾的破碎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