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十大酷刑包括凌迟、剥皮、俱五刑、梳洗、腰斩、劓刑、戮尸、刺配、炮烙、枭首等。这些刑罚在 清朝末年被废除。具体废除时间如下:
凌迟:
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直到清朝慈禧年间才被废除。
剥皮:
从脊椎下刀慢慢撕开皮肤和肌肉直至人死亡,残忍程度难以想象。剥皮在清朝初年广泛使用,光绪末年废除。
俱五刑:
包括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类似“大卸八块”,戚夫人曾受此刑。该刑罚在清朝初年废除。
梳洗:
并非梳妆打扮之意,犯人被扒光放铁床,用开水浇身再用铁刷子刷至露出白骨。该刑罚在清朝初年废除。
腰斩:
把人从腰部斩断,受刑人不会立刻死,会有一段时间清醒后气绝身亡。腰斩在雍正年间被废除。
劓刑:
古代社会的残酷印记,受刑者被割去鼻子。劓刑在隋代以前被广泛使用,直到隋代才被废除。
戮尸、 刺配、 炮烙、 枭首等刑罚也在清朝末年被废除。
总结来说,满清十大酷刑在 清朝末年被废除,这一时期中国法律体系逐渐走向现代化,废除了一些残忍的刑罚,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人权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