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体系的级别划分主要包含以下层次:
警员
对应公务员体系中的科员,分为一级和二级警员。
警长
对应主任科员,分为一至四级警长。
高级警长
对应调研员,分为一至四级高级警长。
警务专员
对应巡视员,分为一至二级。
此外,警察职务级别体系还包括部级职务、局级职务和处级职务:
部级职务
正部级:代表国家级警察机构的最高领导层,如公安部部长。
副部级:国家级警察机构的副职领导,协助正职领导工作。
局级职务
正局级:省级、直辖市公安厅或公安局的主要领导职务。
副局级:相应局级机构的副职领导。
处级职务
正处级:市级或区级公安局、分局的主要领导职务。
总结来看,中国警察的级别从低到高依次为警员、警长、高级警长、警务专员,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公务员体系中的科员、主任科员、调研员、巡视员的职务对应关系进行细分。同时,警察职务级别体系还包括部级、局级和处级职务,分别对应总警监、副总警监以及厅(局)级正职、副局级、处(局)级正职等职务。
这些级别和职务的划分,旨在确保警察队伍的专业性和纪律性,并便于管理和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