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酒驾免于刑事处罚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形:
情节轻微且危害不大的情况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员,如果情节轻微并且危害不大的话,可以免于定罪的处罚。
认罪悔罪且没有从重情节
酒精含量在170mg/100ml以下,认罪悔罪了,并且没有从重情节,情节比较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是免于刑事的处罚。
酒精含量在100mg/100ml以下,且没有从重情节,危害不大的,属于是情节轻微的,可以不审查起诉。
特殊情况下的酒驾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没有到路面上行驶,只是为了更好地移车位,并且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
因为案发突然,比较紧急情况的下,有特殊的情况,必须要驾驶车辆,而且,并没有产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情况。
在喝完酒以后,把车停在了餐馆的门口,等过了一夜再回到餐馆拿车后安全驾驶,血液中酒精的含量还可以达到醉驾标准的情况。
驾驶人员在喝醉以后,在城市道路上开车并没有在驶离的时候被查到。
醉驾未造成实际损害
醉驾属于是违犯刑诉法的刑事犯罪,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只要超过150mg/100ml,就要从重的处理。但要是具备以下情况之一,即使超出150mg/100ml也可以免刑: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没有到路面上行驶,只是为了更好地移车位,并且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
因为案发突然,比较紧急情况的下,有特殊的情况,必须要驾驶车辆,而且,并没有产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情况。
在喝完酒以后,把车停在了餐馆的门口,等过了一夜再回到餐馆拿车后安全驾驶,血液中酒精的含量还可以达到醉驾标准的情况。
驾驶人员在喝醉以后,在城市道路上开车并没有在驶离的时候被查到。
其他特定情形
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程度较轻者,应考虑给予非罪化处理;倘若其犯罪情节轻微到无需判处刑罚的情况下,亦可选择给予无罪释放的裁决。
机动车驾驶员若在酒后驾驶过程中,其体内酒精浓度达到规定的醉驾标准,但情节显著轻微者,仍有可能得到上述结果而不受刑事惩罚。
这些规定旨在对酒驾行为进行细致区分,对于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驾驶人员,给予相对宽大的处理,以体现法律的公正性和人性化。然而,这些情形都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严格评估,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