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资金待遇
1994年(含1994年)以前入选的人员,按月发放津贴600元。
2011年之后入选的人员,一次性发放2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从2004年起,政府特殊津贴为每人每年20000元。
医疗保健待遇
享受二级医疗保健待遇。
职位待遇
可以优先获得国家级别的科研项目资助和批准,以及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机会。
可以享受国家级别的优先聘用和晋升待遇,包括高校教师、科研机构研究员、企业高管等职位。
可以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荣誉与认可
可以优先评选和获得各种荣誉称号,如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等。
可以享受国家级别的优先参加各种学术会议、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
其他待遇
对于尚未按国家规定实施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相当于职工上一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度的奖金。
这些待遇旨在表彰在科研、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鼓励他们继续为国家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