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五个环境”指的是 法治环境、政务环境、信用环境、人文环境、创新环境。
法治环境
破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限制,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加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建立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开展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试点,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
政务环境
开展“秒报秒批”智慧审批服务,推行登记注册“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探索推进企业注销“照章联办、照银联办、证照联办、破产联办、税务预检”。
建立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线上、线下“全代办”制度,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信用环境
探索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探索更具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强化重点领域全链条监管机制,加快构建新型综合监管机制。
探索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人文环境
打造政策全生命周期服务链,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链,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链。
创新环境
通过全面创优营商环境,更多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为山西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这些环境的打造旨在通过深化改革,全面提升山西省的营商环境,从而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山西省经济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