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四级残疾证持有者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生活补贴
四级残疾人每人每年可获得400元的生活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
护理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税收优惠政策
残疾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残疾人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个人就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暂减征个人所得税80%。
就业扶持
政府鼓励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对聘用三、四级残疾人的企业可能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补贴。
残疾人自主创业可以获得当地残联政策扶持,如创业孵化、创业扶持、创业补贴等。
申请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将获得优先办理营业执照的权益,并免除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市场管理费以及年检费用。
教育扶助
残疾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家庭子女,在获得相应教育阶段学籍后,可向所在区域残疾人联合会申请教育补助。
教育部门为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提供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住宿费,并提供生活补助的优惠政策,即所谓的“三免一补”。
社会服务
部分城市的公共交通系统对三、四级残疾人提供优惠或免费乘坐的待遇。
可免费进入或优惠购买一些文化、体育场所的门票。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帮助四级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减轻经济负担,并提升其社会参与度。建议四级残疾人及其家庭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最大程度的福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