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邮件的标准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标题
标题应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例如《省人民政府关于增拨防汛抢险救灾用油的请示》。
也可以由事由和文种构成,例如《关于成立老干部办公室的请示》。
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是负责受理和答复请示的机关,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
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如需同时送其他单位,应当用抄送的形式。
正文
正文由开头、主体、结语三部分构成。
开头主要表述请示的缘由,是上级单位批复的主要依据。
主体主要说明请求事项,包括请求的原因、事项、依据和请求等内容。
结语通常使用“妥否,请批示”或“以上请示,请予批准”等语句。
落款
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
如果标题中已经写明发文机关,落款部分可以省略,但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注
使用“请示”这一文种时,应出具附注。写法是,在成文时间下一行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注明发文机关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示例格式
```
标题: 关于[具体事项]的请示
主送机关: [负责受理和答复请示的机关名称]
正文:
1. 请求缘由:
- 目前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自身没有能力解决的困难。
2. 请求事项:
- 具体请求的内容,包括事项的具体描述和理由。
3. 结尾:
- 当否,请批复 或 以上请示,请予批准
落款:
[发文机关名称]
[成文时间]
```
注意事项
一文一事,不要一文多事。
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不得多头请示。
一般不能越级请示,要逐级请示。
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则应抄送越过的直接上级机关。
不要同时上报下发,在上级机关答复前,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必须事前行文,不要事后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