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宗教改革的过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亨利八世的改革
亨利八世以没有男性继承人为由,向教皇申请离婚,但遭到拒绝。
亨利八世任命新教主教托马斯·克兰麦为坎特伯雷大主教,并禁止英国教会向罗马教廷缴纳贡金。
亨利八世宣布与王后离婚并与安妮结婚,被教皇开除教籍。
1534年,英国国会通过《至尊法案》,规定国王是英国教会的最高首脑。
伊丽莎白一世的改革
伊丽莎白一世上台后,迅速恢复了英国国教,并颁布法令巩固宗教改革成果。
伊丽莎白一世时期,英国国教根据统治策略变化进行了多次调整。
宗教法律与礼仪
《公祷书》的颁布,反映了宗教政策的推行和落实,以及教仪教义的清晰记录。
没收教会财产
亨利八世没收了大量教会地产,这些财产大部分转移到了新贵族和资产阶级手中。
清教运动
16世纪中后期,受大陆激进新教主义影响的清教徒不满国教会的保守主义,发动了清除天主教残余的清教运动。
宗教政策的演变
英国宗教政策在革命时期是清教徒政治和宗教理念的表达,历经长老派、独立派以及护国摄政等统治时期。
英国宗教改革是一场复杂且逐步发展的历史事件,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的转变,对后续的宗教和政治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