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允许钓鱼执法的部门包括:
农业农村部门:
牵头负责休闲垂钓综合管理,依法查处违规、违法垂钓行为,建立部门信息交流机制,协调各部门开展垂钓联合执法活动,以及建立“行刑衔接”机制。
生态环境部门:
负责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垂钓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
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水上交通法律法规的垂钓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
负责依法查处垂钓渔获物交易行为。
林业部门:
负责依法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垂钓行为。
公安部门:
负责依法查处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涉嫌犯罪的垂钓活动等行为。
此外,对于海洋渔业,除国务院划定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的海域和特定渔业资源渔场外,由毗邻海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在江河、湖泊等水域钓鱼,由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商制定管理办法,或者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
建议:
钓鱼爱好者在进行垂钓活动时,应当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触犯法律。
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