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剧剧本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故事大纲
故事大纲是剧本的中心,帮助剧作家在创作过程中保持连贯性。
初步撰写剧本者可以先拟定一个故事大纲,将现有的资料全列入,再逐步加减润色。
人物介绍
人物介绍的目的是提供导演和演员研读。
人物介绍可以分为三种:通常剧中人物介绍最多只在人名、年龄、职业、人物之间的关系上;在剧中人物仅以一种代号或职称来命名的也有。
时地说明
剧本的时地说明主要在点明戏剧行动发生的时空环境,提供想象的基础。
不需要作过多的描写,除非有必要。
台词和舞台指示
剧本主要由台词和舞台指示组成,是戏剧艺术创作的文本基础,编导与演员演出的依据。
台词应单独起一行,并以该角色的名称对齐。对话之间应留出适当的间隔,以便区分不同的台词。
舞台指示包括场景的描述、角色的动作和音效等。
格式规范
确定剧本的页边距和字体要求。
在每一页的顶部居中位置写上剧名和页码。
剧情应包含分场、人物角色的名称和台词的对话顺序。
场景转换时,除非互切场次,一般都算单独的一场。
特殊场景和画外音/独白要有明确的标注。
其他
台词行/动作行要分开,不同人物的台词也要单独成行。
人物的台词情绪要有标注,如惊讶、喜悦、开怀大笑等。
每集结束,卡点标红。
这些格式和内容可以帮助剧作家和演员更好地理解剧本,确保戏剧的连贯性和表演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