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俗称“放水钱”) 是违法的,但具体是否构成犯罪则视情况而定。以下是详细情况:
民法层面
放高利贷在民法上被规定为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刑法层面
放高利贷在刑法上存在严重的刑事风险,可能涉嫌多种罪名。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了非法放贷行为的刑事责任。具体来说,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此外,如果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可以构成高利转贷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利率问题
如果高利贷公司所约定的年利率利息高出24%但不超过36%,那么超出24%的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但高利贷公司仍然可以收取这部分利息;如果利息超过36%,则超出部分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借款人有权要求高利贷公司归还这部分利息。
综上所述,放高利贷本身是违法行为,严重情况下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或高利转贷罪。建议在进行借贷活动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涉及高利贷行为,以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