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货物贸易自由化
自2003年7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施WTO最惠国关税率。
2010年,中国与原东盟6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文莱)建立了贸易自由区。
东盟新成员(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和泰国)的加入时间为2015年。
服务贸易自由化
在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规范的基础上,加强成员国在服务业领域的合作。
减少服务贸易限制,逐步实现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自由化。
区内投资安排及便利化措施
增加投资规则和管理的透明度。
建立投资制度,促进区域内资本流动,增强对区外直接投资的吸引力。
多层次全面性的合作
合作领域广泛,包括货物贸易、劳务、金融、旅游、人力资源开发、中小企业、产业合作、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林业及其产品、能源及次区域开发等。
重点合作领域为农业、信息及通讯技术、人力资源开发、投资和湄公河流域开发。
对东盟新成员的灵活措施
对东盟新成员提供特殊和差别待遇及灵活性。
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及标准规则
保证框架协议的有效实施,通过四个不同层次的协商机制推进目标。
此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2022年进行了升级,涵盖了以下新领域:
数字经济
绿色经济
供应链互联互通
标准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
竞争和消费者保护
中小微企业
经济技术合作。
这些升级内容不仅拓展了双方在新领域的互利合作,还加强了标准和规制领域的互融互通,有助于促进贸易便利化和包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