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党小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及流程:
党员人数要求
每个党小组的党员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1名为正式党员。
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党支部,一般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员人数不足20人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划分党小组。
工作需要
成立党小组应有利于加强党员管理、开展党内活动和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地理位置
党小组的划分应便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开展活动,考虑党员的地理位置分布。
成立流程
筹备工作: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党员分布情况,确定成立党小组的计划和方案,包括明确党小组的数量、规模以及负责人的选拔方式等,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征求意见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期望,并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了解支部中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工作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
划分党小组:在充分征求意见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党小组,确保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并考虑党员的工作地、居住地等因素。
决定和备案:党小组的建立由党支部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调整党小组同样由党支部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选举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可由党小组成员推选产生,也可由党支部委员会指定。预备党员不可以担任党小组长。
宣布和备案:党支部在决定设立党小组后,需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备案,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小组的划分和负责人情况。
这些条件和流程确保了党小组的成立既符合组织规定,又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便于党员参与和组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