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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总则【好句摘抄141句】

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总则

1、(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3、(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4、第21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5、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6、(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7、(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8、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共财产,堵塞漏洞,节约资金等方面有显著贡献者。第二十三条通过各种形式勇于同违反本制度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大胆揭发坏人坏事者。第八章处罚第二十四条“违纪”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三种。第二十五条“违纪”处理方式分别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单位处分、公司处分四种。

9、第8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10、第13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11、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

12、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13、为规范机关接待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14、(3)员工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

15、第29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16、第42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7、(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18、(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9、第九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20、第33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1、第15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2、(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23、第39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4、(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5、第20条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26、第31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27、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28、第1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9、公司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30、(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总则

31、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32、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33、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34、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35、第35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36、第五章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37、(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38、第9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39、(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0、(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41、四、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42、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3、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44、第27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45、第37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

46、三、接待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事先报告登记制度。凡来客需由办公室安排接待的,相关科室应事先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进行登记,并核定就餐标准,安排就餐。需要住宿的,同时安排住宿。特殊情况下,有局领导参加的公务接待用餐,如未能事先跟办公室衔接的,经办人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事后应补办登记手续。未经办公室安排的接待用餐,其发票办公室一律不签字报销。

47、第45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48、(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49、(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50、(4)、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51、(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2、第32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53、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54、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5、(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56、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57、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58、每一个企业都有很多小型企业,这些企业根据自己的经营类型,如何培养员工,如何激励员工,如何制定员工规章制度呢?以下是小公司员工规章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59、(1)、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60、(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总则

61、(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62、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63、(二)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三)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四)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2、不准吃零食;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64、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65、第5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66、(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7、第41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68、(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69、接待省、部级领导,用餐标准为800元/桌,住宿安排标准单人套间;接待地厅级领导,用餐标准为600元/桌,住宿安排标准单人套间;接待处级领导,用餐标准为400元/桌,正处级客人安排单人间,其余安排标准双人间;接待县(市)局局长,用餐标准为300元/桌,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以上接待标准均不含烟酒);科室接待来局联系工作的其他人员,统一到办公室领取工作用餐券,到食堂就餐。工作餐标准为15元/人,纳入科室包干经费,每月由办公室、计财科与科室结算。

70、从严控制烟、酒标准。除接待部、省厅及市级以上领导外,不安排高档烟酒。

7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72、第34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岗位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73、第30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74、第六条劳动纪律(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第七条请假制度(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75、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76、(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77、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第二章纪律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78、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3、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79、第十条生产纪律(一)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二)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三)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第三章安全、消防、保卫第十一条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遵照每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80、(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81、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82、第40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83、(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84、第十五条员工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会客。第六章标志牌管理第十六条员工标志牌由企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第十七条如标志牌丢失补办,须交费10元。第十八条全体员工出入厂区须佩戴标志牌。

85、第38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86、第二章员工与培训教育

87、(三)单位处分:一般违纪,相关单位查获后,全权由违纪者所属单位自行处理,视情况教育、罚款,并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四)公司处分:严重违纪,公司须罚款处理。(五)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改并解释。

88、七、违反本规定接待的,办公室一概不予受理费用报销事宜。

89、(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四)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1、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90、第四章质量第十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等遵照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执行。第五章来客管理第十三条对来公司联系业务(工作)者,门卫首先与其业务部门电话联系,经同意后填写《来客登记》,并办理贵宾证后方可进入办公区。第十四条外来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须经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生产区,须经授权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

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总则

91、(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92、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接待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93、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94、第一章总则

95、第28条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96、(2)、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97、接待管理制度

98、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99、第25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00、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1、(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02、(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103、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104、第43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05、(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106、(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107、(七)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第八条工作纪律(一)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108、第16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109、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110、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111、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5、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五)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112、(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113、(3)、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114、(六)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115、第7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116、第6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117、(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元以上。

118、第2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19、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120、(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总则

121、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

122、第14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123、第九条组织纪律(一)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二)员工享有“六项权利”:1、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2、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3、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5、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6、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124、二、接待范围: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来局学习考察的兄弟市州国土资源部门人员;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的市相关部门领导;县(市)国土资源局因公来局的工作人员。

125、第44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26、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127、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128、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129、第十九条不准借(借给)他人标志牌。第七章奖励第二十条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抢险、防盗等方面,不顾个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第二十一条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工作中有发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获得较好效果者。

130、第十章附则

131、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132、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133、六、接待用餐原则上应安排在机关食堂。确因公务需要在外安排用餐的,须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134、(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135、第26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136、(一)口头警告: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违纪者如能认清错误,当场改正,不再进行任何书面处分。(二)书面警告:查获的轻微违纪者,如认错态度不好,又不能诚心改正错误则以书面形式下到所属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不做任何罚款处理,单位须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137、第46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138、五、严格限制接待陪同人数。实行对口接待,来客一般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接待,人数一般控制在3人以内。正处以上领导由办公室、对口接待科室报告局长。

139、一、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应坚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规范管理、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局下达的年度指标控制使用。

140、第36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141、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有公司总经理签名盖章后生效。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开始施行。以前公司公布的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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