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研室主任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在教务科长领导下主持教研室工作,管理所属学科的教学、教改、科研等工作。
制定教研室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年末检查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写出工作总结。
组织本教研室成员制定并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选编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编制、审核教学进度表。
安排本教研室成员的课堂和实验教学、科研工作任务,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情况。
制定并实施本教研室的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计划。
负责教师所教课程的考试改革、题库(试卷库)建设工作,审核试卷,并组织教师命题、阅卷、评分和分析试卷。
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如集体备课、听课、新教师试讲、观摩教学、专题报告、研究教学方法、改革考试方法、交流教学经验等。
制定并组织实施教研室科研计划,组织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组织申报、研究教学、科研课题。
负责本教研室人员的考核,核定教学、科研工作量。
领导和组织执行教学计划,选编教材,主持制定教学大纲和其他教学文件,审定课程教学进度表,定期开展教学法的研究等教学工作。
经常了解检查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其他教辅人员的教学工作及其效果。
领导制定本室的科学研究计划,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各项学术活动,定期检查各课题的进展情况。
领导和组织制定全室的师资培养、提高计划,做好本室人员年度余缺计划,对调入人员提出具体意见。
指导相关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组织对本室人员进行考核,包括政治思想、教学质量、实验技能、科研成果、学术水平、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方面,提出奖惩及晋级的建议。
主持教研室会议,讨论教研室工作的重大问题,并根据工作需要或学院要求,安排好本室人员的教学行政工作。
按时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教研室主任能够全面领导和协调教研室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科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