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告人”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bù kě gào rén,意思是 不能告诉别人,指见不得人。这个成语多用来形容那些不正当的、不光明正大的用心或行为,有时也指一些难以启齿的秘密或隐情。
例如,在清·王无生的《论小说与改变社会之关系》中,就有“著诸书者,其人皆深极哀苦,有不可告人之隐,乃以委曲譬喻出之”的描述,这里的“不可告人之隐”指的是那些难以直言的隐痛和秘密。
总的来说,“不可告人”这个成语通常带有贬义,用来指责那些有不良动机或行为的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用这个成语来形容那些见不得光、不正当的事情,或者用来描述一些难以启齿的隐私或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