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职称评定新规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新的评审条件启用
工程系列、经济系列、艺术系列、文物博物系列、审计专业等多个系列(行业、专业)启用了新的评审条件。
对于没有修订评审条件的系列,也在年度部署文件中对其学历、资历等条件进行了调整或明确。
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
各级评委会在评审过程中,可对企业参评人员单独确定评审通过率,也可根据参评情况单独建组评审。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职称评审,也可选择参加自治区民营企业相关评委会评审,但同一单位申报同系列职称人员须统一申报途径(自治区或各市)。
档案托管在各级人才市场的,可参加广西流动人员职改办组织的相关评审工作。
职称评审流程优化
职称申报、审核推荐、专家评审、证书审核发行、查询打印和在线审验等业务将全流程线上办理。
学历证明、社保证明、下一级职称证书、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等申报材料,能够通过数据共享匹配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职称申报材料实行“清单制”,原则上申报人只需按清单准备材料即可。
诚信与惩戒机制
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失信情况将被书面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明确了评委会、申报人、申报人单位、评审专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方式,严重者取消评审权限。
职称评审标准与范围
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自治区标准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允许制定设区市标准,给予各市更多的用人自主权。
对特殊人才实行特殊评价办法,建立完善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具有突出贡献、海外急需紧缺人才、长期扎根一线的基层人才适用特殊程序。
这些新规旨在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优化职称管理服务,激发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活力。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申报职称时,仔细阅读并遵守这些规定,确保申报过程的顺利进行和评审结果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