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治中心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指导职能
指导乡镇各级组织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指导各村开展工作。
工作职能
对社会各种矛盾、邻里纠纷、社会纠纷进行调解。
及时发现化解社会不安定因素,处理好信访案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建立健全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落实综治措施,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机制的形成,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吸附在基层。
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治理。
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使用和管理。
协同做好特殊人群及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重点青少年群体等的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
协调推进法治、德治、自治、共治、善治“五治并举”,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网格化管理
加强对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及群防群治队伍的领导和管理,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综治工作动态。
法治建设
组织开展“创建平安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及反邪教、铁路护路、禁毒、法律宣传、各项综治宣传活动”。
信访工作
发挥网络平台第一时间报告机制,负责12345平台、网上信访系统和门户网留言办理,及时受理、分类甄别、责任到人、按期办结。
协调和监督
-提请镇党委及综治委研究解决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解决突出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
对不合格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
总结和推广
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
这些职责旨在通过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