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是负责统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统筹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综治办制定的各项规章和任务的落实,制定和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
平安建设:
组织制定和开展社区、校园、单位等平安建设方面的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层基础工作。
社会治理宣传: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综治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工作,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
协调与指导:
作为协调部门,综治办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国或特定区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矛盾纠纷调解:
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解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治安防范:
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组织治安巡逻,协助处理突发性事件,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流动人口管理:
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严密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管理。
重点整治:
经常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排查治安重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
基层创安:
组织开展基层创安活动,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检查与考评:
负责对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对工作措施不力、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
法律援助:
接受困难群众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帮助其联系或对接法律援助机构。
群众服务:
作为群众服务平台,综治办负责接待来访群众,登记、受理、交办、转办、督办信访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心理咨询服务等。
通过这些职责,综治办在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