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普通高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时,可以参考以下要点:
思想政治表现
思想积极进步,政治觉悟较高。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敢于同各种反动思想作斗争,保持清醒的头脑。
道德品质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具有集体荣誉感。
乐观开朗,与人为善,具有积极的生活态度。
学习态度
学习刻苦认真,有充分的自信心。
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成绩优秀。
注重个人道德修养,有良好的生活作风。
社会活动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热爱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有理想、有抱负。
其他
考生没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没有参加邪恶组织的行为,没有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在撰写时,应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反映出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实际情况。同时,注意使用正式、客观的语言,避免主观色彩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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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可以作为撰写普通高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的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