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来源:
“兴之所至,尽兴而归”的典故出自《世说新语·任诞》中的故事,讲述了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的儿子王徽之(字子猷)的一段经历。
故事内容:
王徽之居住在山阴,一天夜晚大雪初晴,他酒兴大发,吟咏左思的《招隐诗》,忽然想念起戴逵,当时戴逵在剡县。于是他连夜乘小船前往剡溪拜访戴逵,经过一夜才到,到了戴逵家门前却转身返回,并不去见戴逵。当被问及原因时,王徽之说:“我本来是乘着兴致前往,兴致已尽,自然返回,何必一定要见戴逵呢?”
成语含义:
这个成语用来形容人按照自己的兴致行事,当兴致满足或消逝时就停止,不执着于结果,体现了随遇而安、顺其自然的生活态度。
用法示例:
张怀芝偕冯同至济南,中途告别,冯总统乘兴而归,自回北京去了。(蔡东藩、许廑父《民国通俗演义》第九十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