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所畏,不可不畏”这句话出自《道德经》第二十章,其含义可以理解为敬畏世人所畏惧的事物。具体来说,这句话有两层含义:
敬畏世人所畏惧的事物:
人们普遍害怕的事物,我们也不得不去面对或敬畏。这强调了一种顺应自然的态度,而不是盲目地对抗或逃避。
敬畏人民和天道:
即便是身为人君,为万民所敬畏,也必须心存敬畏,顺天应人,为天下苍生造福。这是因为民心如水,可以载舟亦可以覆舟,君主应当敬畏民心,否则德不配位,迟早被推翻。
这句话鼓励人们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要有适当的敬畏之心,既不过于畏惧也不过于轻视,以智慧和勇气去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