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的本质含义是 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实践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客观实在性:
实践是物质性的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构成实践活动的诸要素,包括实践的主体(人)、实践的对象(客体)和实践的手段(工具等),都是可感知的客观实在。实践活动本身及其结果也是外在于人们的意识而客观存在的。实践的水平、广度、深度和发展过程,都受着客观条件的制约和客观规律的支配。
自觉能动性:
实践是人类有意识的活动,体现了自觉的能动性。人具有理性思维,所从事的是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活动的有目的、有意识地改造世界的活动。只有这种人的自觉的、能动的活动才具有真正的实践的意义。
社会历史性:
实践是社会的历史的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实践不是孤立的个人的活动,而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的活动,并受着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随着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实践的基本形式包括:
生产劳动实践:
处理人和自然之间关系的活动,即物质生产活动。这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实践活动的根本前提。
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
包括人们的社会交往以及组织、管理和变革社会关系的活动,在阶级社会主要表现为阶级斗争的实践。
科学实验:
从生产实践中分化出来的,是专门为了认识世界而进行的探索性和准备性活动。此外,艺术和教育活动也与科学实验一样,属于以生产精神文化产品为直接目的的精神文化创造实践。
这些基本特征和基本形式共同构成了实践的核心要素,体现了实践在人类生活中的基础和根本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