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对乡村医生的待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人均补助标准从2009年的15元增加到2021年的79元,村医从中获得的补助经费也随之提高。此外,2015年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未来新增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也将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
基本药物补助:
中央财政每年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91亿元,补助分配继续向村医倾斜,进一步提高村医收入水平。
一般诊疗费补偿:
各地出台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多数为5元,河北、天津等地将标准提高至10元。村医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一般诊疗费给予补偿。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村医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可以获取签约服务费,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专项补贴:
部分地区对村医给予专项补贴,如重庆、贵州、云南按村医每人每年3600—4800元标准给予岗位补助。
养老和退出机制:
对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的乡村医生,在村卫生站工作至退休年龄的,根据有关规定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未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劳动关系的乡村医生,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其他补偿:
参照最低工资标准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状况赐予定额补助,补助标准每个乡村医生由原来的200元/月增加到300元/月,所需经费由原渠道下拨。对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贫困乡村医生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乡村医生,在省级定额补助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的补助。
社会保障:
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分类落实村医养老保障、医保等社会保障待遇。
这些政策和措施旨在提高乡村医生的收入水平,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和待遇,以吸引和留住更多的医疗人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