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的主题词编写应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简明扼要:
主题词应简短明了,能够准确概括文件的主题或内容,不宜过多,以便读者能够快速了解文件的主题内容。
全面准确:
主题词应该涵盖文件的所有重要内容,反映文件的核心内容,确保关键词或短语具有代表性和概括性。
有序分类:
主题词应该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排序,方便读者查找和理解。通常,主题词是按照由大到小、由内容到形式的次序进行排列。
可检索性:
主题词应该是常用的词语或短语,易于检索和查找。在公文中,主题词一般不超过5个,最后一个主题词通常表示文种。
规范性:
主题词必须是公文领域中经常出现的、在检索工作中有一定使用频率的最基本的单词和词组。主题词的词义必须明确清晰,具有单义性,排除义有两歧的概念。
格式要求:
主题词列在文件尾部分横线之上,由左向右横排,词目之间要有适当空白间隔。主题词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
文件标题摘录:从文件标题中的“事由”部分摘录关键性词语,构成主题词。
文件正文提取:从文件正文中选取恰切的单词、词组作主题词。
题文结合撮要:将文件标题和正文中的关键性词语结合而成主题词。
批发文件择重:对于批转、转发性文件,重点在被批转、被发布的文件上,其主题词只能从重点文件内选择。
标注文种不一:法规类文件标注文种,通知类文体一般不标文种。
示例
以《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为例,其主题词为:“预算 管理”。
总结
编写文件的主题词时,应首先确定文件的核心内容和关键词,然后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排序,确保主题词简明扼要、全面准确、易于检索。同时,要注意主题词的规范性,避免使用不常见的词汇或自行编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