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飞(1969年10月29日—2006年4月20日),原名张崇,出生于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田庄台镇,是中国新世纪初知名的公益人物与青年楷模。他早年投身音乐事业,后致力于慈善事业,成为数百名贫困学子的资助者,被誉为“爱心大使”。
丛飞在1994年至2005年间,作为一名普通的歌手,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义演300多场,将主要收入捐给很多贫困的失学儿童和残疾儿童,义工服务超过6000小时。他先后资助贵州、湖南、四川等贫困山区的贫困儿童183名,无私捐助失学儿童和残疾人超过150人,认养孤儿37人,捐助金额超过300万元。丛飞先后被授予“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深圳市爱心市民”、“深圳市爱心大使”等称号。
2005年,丛飞获得中央共青团“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以及“全国十大公益之星”称号。2006年4月20日,丛飞因胃癌在深圳逝世,年仅37岁。尽管他的生命短暂,但他的无私奉献精神成为当代社会的一股暖流,2009年,丛飞被中共中央宣传部等11个部委联合组织评选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