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综合评价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德
思想政治表现:是否坚定政治信仰,是否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是否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是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道德品质:是否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是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是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能
业务能力:是否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否能够熟练运用相关政策法规解决实际问题。
组织协调能力:是否能够有效地安排和管理各项工作任务,是否能够使团队成员之间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
创新能力:是否思维活跃,能够提出新颖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是否为单位的发展带来新的活力。
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在面对复杂情况和突发事件时,是否能够冷静应对,迅速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问题。
勤
工作态度:是否认真对待工作,是否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的服务态度,是否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工作。
工作作风:是否端正工作作风,是否密切联系群众,是否能够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质量规程标准的执行情况。
绩
工作实绩:是否在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是否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是否为单位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贡献与影响:在具体工作项目中,通过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哪些具体成果,这些成果对整个组织有何贡献和价值。
其他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在评价过程中,还需要指出被评价人在履职期间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以便其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
这些评价内容旨在全面、客观地反映被评价人在履职期间的表现和贡献,帮助其更好地认识到自身的优点和不足,从而促进其未来的成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