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干部履历表授衔时,请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姓名
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
“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名称。
民族
填写全称,例如:“维吾尔族”、“哈尼族”等。
出生日期
按公历填写。
籍贯
填写本人的祖居地,即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行政区划填写。
学历
分为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
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研究生班毕(结、肄)业填写。
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系统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学位
填写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例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
多学位的应同时填写。
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单位职务
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职务,包括技术职务。
担任两个职务以上的,要求同时填写,例如:“省委副书记、省长”、“副局长、总工程师”等。
在填写过程中,务必实事求是,认真核对每一项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不符合填表要求,可退还本人修改补充后再正式填写。填写时字迹要端正、清楚,个别项目填不下时可加附页,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可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