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的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为政法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遵循。
协调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日常工作,指导各级政法部门开展工作。
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
协调处理重大案件或法律问题,保障案件得到公正、高效的处理。
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在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有效运作。
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执法。
研究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或重大案件,制定依法处理的原则、政策和措施。
研究推动政法工作的全面深化改革,研究制定执法司法政策,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指导下级综治委、政法委工作。
处理政法领域的突发事件和重大案件的协调工作。
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综上所述,政法委在政法工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职责涵盖了从政策制定、部门协调到案件处理、社会治理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和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