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分类收集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其中厨余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设置专门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将食物残渣、塑料包装等不同种类的垃圾进行分类存放,并确保分类准确率不低于95%。
收运要求
餐厨垃圾应盛放于符合国标的厨余垃圾桶内,确保分类准确后再进行收运。
收运前10分钟,应将餐厨垃圾运送至指定卸料位置,收运结束后需及时完成垃圾桶和地面清洁工作。
收运车辆应采用密闭式设计,确保收运期间不滴漏,并按照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收运。
收运流程
餐饮机关团体等产生的餐厨垃圾需确保投放准确率,收运人员前来清空垃圾桶,并将垃圾倒入厨余收运车辆中。
收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随意倾倒、遗洒、丢弃餐厨垃圾,并确保运输安全。
处理方式
餐厨垃圾可以通过好氧堆肥、微生物发酵、焚烧发电、热分解等多种方法进行处理。
城市中设立餐厨垃圾处理厂,并配备大型处理设备,将餐厨垃圾转化为有机肥原料。
自行收运管理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符合要求的自有收运车辆和设备,并按相关规定支付处理费用,可负责自行收运其产生的餐厨垃圾。
自行收运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需在首次收运前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监督管理
相关部门负责餐厨垃圾自行收运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确保收运过程规范、安全、高效。
鼓励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与取得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许可的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将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管理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促进餐厨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