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规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校规模和班额
学校规模:完全小学和初中的办学规模一般不超过2000人。
学校班额:
小学近期目标为45人/班,远期目标为35人/班。
初中近期目标为50人/班,远期目标为40人/班。
学校用地面积
生均用地面积:
中心城区学校生均用地面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定。
非全寄宿制学校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
特殊地区如山区、湖区学校用地条件受限时,生均占地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学生入学和编班
保障学生平等入学权利:
学校需落实招生入学方案,公开范围、程序、时间、结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
不提前招生、提前录取,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学生日常作息和锻炼
保证学生睡眠和锻炼时间:
学校应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控制课后作业量,确保小学生每天10小时、初中生9小时睡眠时间。
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开足并上好体育课,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技能。
考试和评价
控制考试次数:
学校应合理安排考试,减少考试次数,避免过度竞争。
教师管理和专业发展
加强教师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
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
学校设施和管理
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
完善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确保校园安全。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美丽校园,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依法办学和科学治理
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提高校长依法科学治理能力,拓宽师生、家长和社会民众参与学校治理的渠道。
这些标准旨在全面系统地提升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营造和谐美丽的校园环境,并建设现代学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