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规范及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该标准是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关于启动(中建总公司施工工艺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编制完成的,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合格标准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
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隐蔽工程的验收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工程观感质量验收
工程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验收程序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相关标准和规范
工程质量验收应遵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一般标准的严格程度是:国标是最基本的,地方标准要严格一些,企业标准是最严格的。
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这些规范和标准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供了详细的要求和指导,确保工程在安全、功能和使用寿命等方面满足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