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经历了重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卫生网络建设
建立了覆盖城市、农村的医疗预防保健三级网络,提高了服务的可及性。
社会办医快速发展,民营医院床位占比超过26%。
医疗卫生机构的总数超过99万个,床位达到840万张。
卫生投入增加
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从1992年的约4%增长到2018年的约6.6%。
群众看病就医的负担逐渐减轻。
医疗质量提升
医疗资源供给持续增加,医疗服务效率有所提升。
部分专科、重点病种和手术诊疗质量稳步提升。
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不断提升,住院患者死亡率持续下降。
医疗技术现代化
实现了微创治疗、介入治疗、分子靶向治疗、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治疗等现代化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医疗管理体系完善
建立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医疗管理体系。
信息化手段贯穿医疗质量管理全过程,提高了医疗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
居民健康水平提高
人均预期寿命从1949年的35岁提高到2019年的77岁。
婴儿死亡率由200‰下降到6.1‰。
孕产妇死亡率由1949年的1500/10万下降到2019年的18.3/10万。
医疗政策和体制改革
1992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提出“以工助医、以副补主”等要求。
1998年推行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
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为市场化实行提供政策支持。
医院和病床数量增长
全国医院总数由1949年的2600家增加到2023年的38355家,病床数由1949年的8万张增加到2023年的800万张。
医疗成就
中国是医疗质量进步幅度最大的国家之一,全球排名从1990年的110位提高到2015年的第60位。
1951年成功试制第一支国产青霉素,结束了中国不能生产抗生素的历史。
医疗保障体系完善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分类救治,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推开,减少了百姓的医疗负担。
这些变化反映了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巨大进步,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在医疗卫生领域的成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