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骚》的节选中,“之”和“以”的用法如下:
“之”的用法:
代词
人称代词,指代作者自己或他人。
例如: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指代作者自己)。
助词
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的”,用于连接定语和中心语。
例如: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连接定语“帝高阳”和中心语“苗裔”)。
放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例如: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取消句子独立性,无实际意义)。
放在倒置的动(介)宾短语之间,作为宾语提前的标志。
例如:朝搴阰之木兰兮,夕揽洲之宿莽(宾语“木兰”提前)。
“以”的用法:
连词
相当于“而”,表示前后两个词或短语间的并列、承接、转折等关系。
例如:长太息以掩涕(表示承接关系,解释为“并且”)。
介词
表示原因或理由,引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
例如:既替余以蕙纕兮(表示原因,解释为“因为”)。
表示凭借、用,表示动作、行为等所凭借的工具。
例如:众女嫉余娥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表示凭借,后省略宾语“之”)。
“以”和后面的“为”组成固定短语“以为”,意思是“把……当作”或“认为是……”。
例如:竞周容以为度(解释为“把周容当作标准”)。
以上是根据高中语文教材中《离骚(节选)》对“之”和“以”用法的梳理。这些虚词在诗歌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影响着诗意的理解和诗歌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