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入党流程如下:
申请入党
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需年满18岁,向工作或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若无单位或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则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流动人员可向单位所在地或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
党组织派人谈话:收到申请书后1个月内,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进行谈话,了解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并进行教育引导。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已递交申请书且谈话合格的人员,由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确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指定培养联系人:为积极分子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其进行培养教育考察。
培养教育考察: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活动、分配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方式进行,时间可连续计算。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确定发展对象: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考察: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是否合格,并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
预备党员的接收
填写入党志愿书:由本人填写,包括政审报告、党课成绩单、思想报告等材料。
召开支部大会:研究并表决是否接纳预备党员,需有2/3以上党员同意。
上级党委谈话:上级党委派人谈话,做进一步考察。
批准入党:所在党委批准入党请求。
入党宣誓和预备期
入党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预备党员表明入党决心。
预备期:预备党员有一年的考核期,需参加党组织会议,积极发言,学习党政文件。
转正:预备期满,经党委批准转正。支部考察并提出能否转正意见,报党委审查,符合条件的转正,不符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建议:
申请人应认真准备入党申请书,详细阐述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表现。
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主动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和培养,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